【精华】设计合同模板集锦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计合同 篇1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 包 人:
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1.3项目设计范围:室内装饰、水电安装等。(灯具照明部分的强电)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2.2发包方为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三、设计任务、成果及时间要求
3.1设计任务
3.2设计成果及时间(设计深度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甲方招标报价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设计收费包干人民币: (¥: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五、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5.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新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2设计人责任:
5.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设计人采用的订技术标准是: 各相关专业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5.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客由双方商定。
5.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汇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六、违约责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承担责任和相关损失。
6.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如超过约定时间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6.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其他
7.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技术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7.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产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一式份。
7.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7.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 ……此处隐藏3492个字……、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
4.2.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
4.2.5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4.2.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五、制作、安装的进度
该项工程将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六、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按照上述基本服务内容,乙方的标识设系统制作、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支付步骤如下:
6.1甲方支付20%的工程款后即开始工程制作;
6.2标识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0%止(注:如甲方提出增加工程量,即多出费用由甲
方承担,并按最后结算付款)。
6.3留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按实结清。
七、工程保修
7.1工程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
7.2保修期以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7.3甲方代表在保修期期满之前,指示乙方重建、修补缺陷,乙方应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满后的14天内实施甲方代表指示的上述工作。
7.4如果甲方代表认为修补缺陷的必要性是由下述情况造成的,则所述的全部工作应由乙方自费完成:
7.4.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
7.4.2乙方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现了缺陷;
7.4.3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者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7.5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执行甲方代表修补缺陷的指示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来完成这项工作。如果这项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自费完成的,则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7.6在保修期满之前,如工程出现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甲方代表可指示乙方在甲方代表的指导下调查原因。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不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乙方进行这项调查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则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自费修补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
7.7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三个月满后支付。
7.8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负责。
7.9保修金返还方式:
从保修日期起算,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剩余保修金。
八、其它约定
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的工程相关事项有所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做出的裁决。
8.1本合同及合同条款如需增订、修删,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时间顺序编号,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最新的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2双方约定彼此间联系方式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以传真为主,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为辅,并即时对文件作确认与签收,就其中内容须在三天内作出答复。
8.3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期。
8.4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的名义并法人签字通知甲方,同时须征得甲方同意。
8.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局挂号、快递等方式。如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发传真或电字邮件当日为通知日;如通知以邮局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为通知日。
8.6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版权和专利申请权等和知识产权权益给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根据设计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乙方委托外聘顾问指导完成的成果。
8.7工程停建、缓建、终止合同、奖罚:
8.7.1停建:当甲方终止或中断景观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做停建论。甲方则须支付于乙方各阶段已做出的局部或全部设计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8.7.2缓建: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同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一切设计和顾问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服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导致的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8.7.3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因对方错误或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支付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补偿费用。
8.7.4奖罚: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拖延或甲方无故推迟支付乙方工作酬金,则每拖延一天按设计总费用的0.3%加以扣出或补偿。
8.8本合同及合同条款中文版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本合同及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
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