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委托代理合同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____省____市宝庆西XX291号
受委托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____市____路____号___大厦___层
甲方因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执行一案(中级人民法院(20)执字第号),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一案的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
1、掌握甲方与执行相关的各类情况,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代理甲方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资料,陈述意见,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及有关部门、甲方的债务人进行联系、沟通、协调,代理甲方提出异议、申诉等(详见授权委托书)。
2、代理甲方参与执行过程。
3、代为就负责执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所发生的违法行为申请违法确认以及申请国家赔偿。
三、具体要求
1、乙方应对委托的案件进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详细的以时间为主线,包括进展预测、拟采取措施(含破产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结果等情况的《代理计划书》。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受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文书,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乙方应在承办委托事宜过程中,按照《代理计划书》所列计划及时、主动地向甲方书面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的一切工作应合法进行,其非法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 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费,已收代理费应退回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根据《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 乙方本合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毕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围: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时间: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旅行社(组团社)(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旅行社委托合同书:
一、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资质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责任险:
承保公司有效期: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责任险:
承保公司有效期:
三、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并签订旅游合同书。
2、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价格并收取旅游款。负责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3、根据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的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的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做出向甲方回复是否接团的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2、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履行其责任。
3、负责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项告知游客并签订组团合同。有义务告知地接社名称及游客购买游客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务接待质量情况并有义务协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决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
3、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来执行。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是乙方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同时该确认件也是双方之间的对单团的委托接待协议。
2、有义务使组团社及旅游者知晓旅游地区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安全事项。
3、为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应与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造成旅游团(者)损失或伤害,承担其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承担其赔偿责任。
八、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给游客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游客对旅游行程途中服务质量的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经济赔偿责任
1、如属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损失至使该团行程延误,除承担自身损失还应承担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饮、住宿、交通、景点、导游服务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应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游客进行赔偿。
3、因乙方违约,游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依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处理。
4、因甲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5、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乙、游客三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当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索赔(如游客没有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
十、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团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实行对公帐户;禁止任何团款或旅游款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行为。如涉及乙方经济赔偿责任,按旅游所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议内容处理。甲方不得以其为借口恶意拖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一)团款或旅游款实行全款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全额支付旅游团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
(二)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5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5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7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3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团款或旅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起,进行月结算。具体时间为次月日至日为甲方结清上月所欠团款。超过次月5日,甲方应写出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说明书并自次月6日起按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货款利息计算标准,支付给所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利息)或违约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确认件原件或旅游行程传真确认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签署的旅游服务质量意见反馈表、证明、协议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一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 开始实施,至20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2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商标 PARFOIS (18类) 在中国的注册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应向乙方详细说明委托事项(见附件“商标申请事务委托信”),及时提供被委托代理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因怠于提供相关资料造成代理工作迟延或失败的,由甲方自负其责。
2.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甲方申请人(联系人)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如遇变更情况,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乙方;否则,因怠于通知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将由甲方单独承担;
3. 甲方应及时接受乙方的代理结果;若怠于接受,所付费用概不退还;
4.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不影响代理工作的前提下有权随时检查;
5. 因乙方工作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乙方代理工作失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 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负责甲方的委托事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履行保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7.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因怠于发出而造成时限上的不利后果,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 上述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费用共计 3500元人民币(其中,官费1000元,申请代理费 2500元)。甲方应在合同签定起3天内付给乙方。
9.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 %;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 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 500 万元以下,代理费为 元/月.超过 500 万元,每超过一个 500 万元,每月另加 100 元,年末一次结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9月 1 日至 年9月 30 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