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协议书四篇
在现在社会,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xx〕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E块二期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油 漆 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监督站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
1、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程进度,不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底,预防为主。
2、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从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施、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中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7、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300元。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合同生效。
甲方(盖章):***E块二期项目部 乙方:油漆班组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采石场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输中设备的安全,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关条文如下:
一、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二、乙方必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关记录,方可进场作业。
三、乙方为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制定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四、采石场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五、采石场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及安监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并登记建档。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和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和设备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乙方必须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采石场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护协议,以及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九、采石场开采周边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十、采石场必须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顺序开采; 十一、乙方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程序、时限,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启动预案,发生事故后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提供相关情况,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采石场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按规定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十三、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甲方的责权: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监督乙方对施工工序、施工操作的安全进行日常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
安全会议。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形成纪要。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向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工作做好文字记录。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直至清退出场权。
8、有权利对乙方所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拆除、更换。
三、乙方的责权:
1、完成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
(4)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上岗证上岗率达到100%。
2、施工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有人员更换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3、配合甲方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必须有记录 且交甲方一份。
4、按照甲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到班组,责任落实到人。
5、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每个班组设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消除。参加甲方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隐患得到消除或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6、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对工人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负责配合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演练。
8、按照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9、安全使用机具设备。自备的施工机械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义务,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完好设备。
10、发生交叉施工作业时,要按照甲方签订的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组织施工,明确施工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员。
1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行动火作业时,配备有监护人员和配置灭火器材。
12、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材料领用制度,防止盗窃,严禁烟火。
1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宿舍内的电线和插座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4、严格履行项目制定的施工现场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制度:
(1)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按照规定执行跟班作业。任务繁忙时,不得委托,不得由无安全生产经验的人代管。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制度的考勤和记录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2)涉及主体结构安全、重大危险点源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包括
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分项隐蔽验收、过程及阶段验收。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生产会议;施工现场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
(3)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做好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隐患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时要坚决杜绝和制止‘三违’作业。
(4)班组负责人(班组长)监督并负责班组成员施工作业面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落手清,工完场清。
(5)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如遇到事故发生的苗头和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疏散人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报告。
(6)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作业制度的相关未尽事宜,按照项目部制定的项目综合管理制度执行。自本协议签订起开始执行。
四、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 号)的规定办理。
1、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双方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现场整改小组、事故善
后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现场整改小组,及时对现场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然后上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来检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职工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事宜。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那一方的责任就由那一方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双方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现象,甲方将给予处罚。
2、如出现以下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由造成事故的直接人和班组负责;如出现以下违章作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每人次处以 元的罚款,以示警示:
(1)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上、下班,打闹玩笑者。
(2) 酒后上班作业者。
(3)私拉乱接电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伤着自己或他人; (4 ) 从楼上向下抛投物体者;
(5)在工地上吵闹打架者;
(6)未经申请同意擅自拆除防护措施脚手架者;
(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绳者;
(8)在现场禁火区(油漆库房、木工制作房等)吸烟引起火灾者;